更新时间:2025-07-15 15:05:14作者:佚名
为有效推进我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我们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特此制定了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性质
我市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系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涵盖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统称统一高考招生)。这一考试属于国家级教育考试范畴。那些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在学籍管理和就业等方面,将享有与通过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待遇。
二、报名
(一)报考类型
依据招生对象的差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涵盖了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别”考试(包括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和高职专科招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别”考试(包括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以及专为退役军人设置的“高职专项类别”考试。考生需在上述类别中择一进行报考。
(二)报名条件
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流程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9号)中规定的“普通类”报名要求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及具备与普通高中教育相当水平的社会人士。
2.中职类
针对应用型本科及高等职业专科的定向招生,适用于那些满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流程的通知》中规定的“高职对口类”报名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培养计划中的转段招生对象:系指那些满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规范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流程的通知》中规定的“中职升学类”报名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高职专项类别包括:持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具备与普通高中教育相当水平的我市户口的退役士兵。
报考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项目的考生,需持有与所报专业类别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相关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及其他类别考生则不受此限。护理、药剂和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的报考资格仅限于那些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拥有医药卫生或教育类国家控制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的毕业生,其他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的报考资格则仅限于那些未被统一开考科类所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那些已被统一开考科类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则不具备报考资格。
高中毕业生,无论是来自普通高中还是中等职业学校,或者具有与普通高中教育相当的社会人士,在报考时需依据自己就读或毕业的学校类型,挑选相应的报考类别,即普高类或中职类。值得注意的是,普通高中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中职类考试。“高职专项类”考试则仅对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开放。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流程与统一高考报名流程同步实施,报名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均需遵循市教育考试院于2024年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相关规定。
报考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的对应考生和高职专项考生需依据《重庆市2024年应用型本科与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其他类别院校及专业目录》(附件3)以及《重庆市2024年高职专项招生院校目录》(附件4),在报名环节各自挑选并独立填报一所招生院校,且仅限填报一所。
三、招生院校
(一)普高类
市教委已批准启动,针对高职院校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相关试点院校、专业及招生计划将另行发布。
全市范围内,包括所有的高职院校以及那些获得教育部批准、有权在重庆进行招生活动的市外高职院校。
(二)中职类
应用型本科教育及高职专科的招生计划,涵盖了全市范围内参与高校转型发展的若干市属本科院校,以及全市所有的高职院校。
经市教委批准,部分普通高校将实施中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培养计划,进行转段招生工作。
(三)经市教委正式授权,具有高职专项类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已启动招生工作,具体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四、计划及章程
各高校需向市教委提交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将特色和优势专业的招生计划优先用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来说,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需分别编制普通类和艺术类;中职类和高职专项类招生计划则需确保能够按专业(类)进行单独编班教学。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对外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各高校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定需经主管机构及市教委审核登记,方可对外公布,且不得随意进行修改。招生章程中需详细载明:学校的正式名称、所在地理位置、教育层次、教育类别、招生名额及其相关说明、对考生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学校自主选拔的测试方法、不同专业针对不同考生群体的评估标准和形式、录取的具体规定、学费标准、授予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类型、联系方式、官方网站等信息。同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需对招生章程及宣传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各高校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核心内容以及本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站链接,分别报送至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
市教育考试院承担着向公众及考生公开各所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定的相关信息的职责。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1.普高类
考试内容涵盖文化素养评估和技术课程评估两部分,总分为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涵盖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50分。其中,语文考试持续时间为150分钟,而数学和英语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技术科目考试涉及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两门课程,这两门课程合并为一套试卷,统称为“信息及通用技术”。每门课程所占的分值都是150分,总计满分达到300分。整个考试的持续时间设定为150分钟。
对于有特定招生要求的学科,相关院校在市教委的批准下,可以实施职业倾向性能力测试。此类测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决定,通常应涵盖专业匹配度评估以及全面素质评价,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该专业的依据。同时,测试方案需提交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和备案。此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额外参与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按照规定将在2024年3月举行,而具体的安排细节将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另外的文件进行公布。
2.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养测评与职业技能测评两部分,合计满分为750分。
文化素质测评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科目,其中英语部分不包含听力测试,每门科目满分都是100分,总计300分。整个考试的持续时间设定为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两部分:一是专业综合理论知识考核,二是专业技能考核,前者满分为200分,后者为250分,两项合计满分达到450分。该测试的时长为120分钟,共有17个科目类别。在这17个类别中,有16个类别实行统一考试(包括艺术类),另有1个类别不实行统一考试(即其他类别)。高职专业对接的考试科目分类情况以及各科类(艺术类和其它类别不包含在内)的综合理论测试科目,具体内容请参考《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附件1)和《重庆市2024年高职对口开设类别及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一览表》(附件2);同时,统一开考的各科类(不包括艺术类)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将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外进行公布。艺术类考生需参与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该考试成绩将作为职业技能测试的分数。对于非统一开考的科目(即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将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考生需依照报名时所选定的招生院校要求,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在测试中确定报考的专业。招生院校会依据自身专业特色自主设定测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通常涉及职业倾向或专业适应性的评估,重点是对考生基础素质与能力的全面考察。
文化素质测试以及统一开考的科目(艺术类不包含在内)的职业技能测试,原则上定于2024年3月举行,具体事宜将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而对于非统一开考的科目(其他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具体时间和要求将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需要在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相关测试。
③免试对象和办法
参加由教育部主办、联合举办或认可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高职专科相关专业时,可以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测试。若报考应用型本科相关专业,则只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分数将根据获奖等级来确定,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450分,二等奖获得者可获得430分,三等奖获得者可获得410分。
在由市教委牵头并联合举办的市级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那些持有高级工或技师等相当职业资格、或在岗期间荣获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毕业生,若报考高职专科相关专业,将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测试;而若报考应用型本科相关专业,则仅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将按420分计算。
持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通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份进入普通高校学习并获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在继续攻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时,可以免除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测试要求。
考生若同时获得多个奖项且奖项不重复,则其奖励将按照分值最高的奖项进行累计。对于具备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若他们参加了该测试,其成绩将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中。
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在报名阶段需出示获奖证明的正式文件,向所在区县的教育考试部门提交申请,随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料汇总,上报至市教委进行审核,并对外公示,最终统一执行录取工作。
④保送对象和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若代表我国国家队参赛,且在由世界技能组织举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则他们在毕业那一年将有机会被保送至国内高等院校,就读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值得注意的是,能够接收此类保送学生的本科院校仅限于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以及我市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执行保送录取程序。已确定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将不再参与普通高校的其他招生录取方式。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具体测试的科目、评价标准和内容均由实施贯通培养项目并负责转段招生的学校(以下简称“对接学校”)自主决定。通常情况下,这些学校会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挑选三门课程,每门课程的评分上限为150分,总计满分达到450分。
文化素质测试的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举行,但具体日期将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通知。至于职业技能测试,各参与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高校将自主决定考试时间,并原则上实行学完即考的模式。
免试(保送)的适用对象及方式,与针对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的对口招生规定一致。
3.高职专项类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质测评和职业技能测评两部分,总分达到750分。
文化素质评估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对退役军人的此项评估予以豁免;该评估的总分为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的满分为450分,这项测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和实施。考生需参加在报名时已指定的招生院校所举办的职业技能测试,并且测试结果将用于确定报考的专业。各招生院校会依据自身招生专业的特色,独立决定测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通常情况下,测试会包括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其核心目的是评估考生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职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关安排和要求,将由招生院校对外进行公布。考生务必在招生院校所规定的时限内,前往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情况包括: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合举办或认可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亦或是具备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的职业资格),并且荣获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这些人员需经过市教委的审核和市教育考试院的公示,之后,招生院校可以在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中进行免试录取。
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期间需携带获奖证明的正式文件,向所在区域的教育考试部门提交申请,并由市级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整理。
(二)考试组织及管理
1.高职分类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分别组织实施。
高中阶段的文化素养评估以及技术课程考试、应用型本科院校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定向招生文化素养评估和专业综合理论考核、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计划中的转段招生文化素养评估,均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而各区县(自治县)的教育考试机构则负责具体执行。
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针对招生的专业技能测评,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执行则由考点负责。而其他种类的职业技能测评,则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执行,但需先将测试方案提交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和备案。各高校需由校级领导负责牵头,并协调校内相关部门,确保测试的具体执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是由实施该项目的普通高校自行组织进行的。这些高校在制定测试方案后,需将其上报至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和备案。
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具备高职专项类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需将自行制定的考试方案提交审核并备案,然后独立负责该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的试题及其副题均需作为国家机密级事项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亦同此规定。而高校自行组织测试的试题则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进行管理。此外,考生在考试中填写的答卷,包括答题纸和答题卡等,在成绩公布之前,也应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进行保密处理。
各区县(自治县)的教育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以及相关高等院校应充分重视高职分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在试题管理、实施组织、信息处理、违规作弊的查处以及报告制度等方面,需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颁布的《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若发生泄密或失密情况,务必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遏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凡出现失(泄)密事件,均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一考试的评卷任务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该工作主要采用网络评卷的形式进行。
考生可以访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者重庆招考信息平台来获取成绩信息。该查询的具体时间将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确定并对外公布。
考生若对成绩存有疑问,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市教育考试院需制定相应的成绩复查办法和流程,并向考生进行告知。对于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及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复查办法,应由相关普通高校负责制定并公布,同时要迅速处理考生的成绩复查申请。
七、划线
市教委依据2024年的招生安排及考生的成绩等条件,对不同招生类别设定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这一分数线随后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及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普通高中类别中,普通生根据文化素质测试及技术科目测试的总成绩,分别设定了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和高职专科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而在艺术类别中,则是依据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的总成绩来确定高职专科批次的文化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依据艺术类专业的统考成绩来确定高职专科批次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中职类:
应用型本科教育及高职专科教育在招生时,依据专业类别,划分为应用型本科与高职专科两个不同层次,并对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设定了最低合格标准。特别是对于其他类别的考生,其职业技能测试的合格分数线则由参与测试的高职院校自行确定。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在转段招生阶段,设立了本科与专科两个招生层次,并针对这两个层次分别设定了文化素质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至于职业技能测试的合格分数线,则由参与该项目的普通高校自行确定。
(三)高职专项类别中,各高职院校根据自身批准的招生计划,独立设定职业技能测试的合格分数线。
八、志愿填报
(一)填报对象
在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阶段,仅允许那些有意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类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
2.中职类: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中,仅允许高职对口类考生(非此类别考生不予考虑)进行填报。其他类别考生无需提交志愿。
在(2)项中,针对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转段招生,考生无需进行志愿填报。
3.高职专项类: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二)填报方式
2024年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的提交需通过网络进行,这一过程将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后启动(具体的时间安排将由市教育考试院来决定并对外公布)。
(三)志愿设置
高中阶段教育类别包括专本衔接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含艺术类),共分为两个批次。每所学校的某一专业或类别对应一个志愿填报选项,其中专本衔接批次设有30个志愿,而高职专科批次则设有50个志愿可供选择。
2.中职类:
针对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的招生,我们设立了本科批次与高职专科批次两个不同的阶段。在本科批次中,每个学生可以填报30个志愿,而在高职专科批次中,学生则可填报多达50个志愿。对于其他类别的考生,他们在报名时所选的招生院校即视为其志愿,无需额外设置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不设志愿。
高职专项类别中,考生在报名阶段所选择的招生院校即构成了其院校志愿,此过程无需额外设置单独的志愿选项。
(四)填报要求
报考应用型本科或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项目的考生,需依据所参加的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类别,严格遵守对应规则,选择相应的高等院校专业进行报考。若考生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志愿,则该志愿无效。具体来说,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无论是本科还是专科)必须与报考类别保持一致,不得进行跨类别填报。
考生可自行决定志愿填报。各地教育部门、考试机构及高中学校需强化对考生职业规划的帮助,主动为志愿填报提供辅导和咨询服务。坚决禁止任何违背考生意愿、代为填报、胁迫或诱导考生进行志愿选择等损害考生权益的行为。
九、录取
市教委全面负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特设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录取领导小组),该小组承担了我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市教育考试院则负责具体执行和组织实施。凡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重庆市2024年的统一高考。
(一)录取体制
各高校在开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学校自主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实施监督”的录取机制。他们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的内容,结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标准,来决定考生是否被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同时,高校还需负责向未录取的考生解释情况,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市教育考试院承担着对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完成招生计划的监督职责,以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符合国家及我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有效遏制和改正任何违规行为。
(二)录取模式
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教育类别中,针对应用型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招生工作,普遍实行“一档多投”的录取机制。这一机制通过三个主要环节——投档、审阅档案以及正式录取——来完成。在此过程中,每位考生只能被一个志愿录取。不同类别的志愿排序规则具体如下:
普通高中类别: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以及技术科目成绩的总和(包括政策性加分)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成绩进行比较;对于普通高中类别中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则是根据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若专业考试成绩一致2024年重庆高考语文答案,则进一步按照语文、英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成绩进行排序。
(2)中职类
应用型本科与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将依据考生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的测试总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区分。对于中职类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则将依据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需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对于通过文化素质测试并达到标准、以及职业技能测试表现优异的其他类别考生,其档案将被提交至他们参与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应高校,并由该高校负责审核录取。
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培养计划中的转段招生环节,要求考生在文化素养评估中达到录取标准,同时职业技能评估需通过2024年重庆高考语文答案,之后考生资料将被提交至相应的对接院校,由该校负责审核录取。
高职专项类别:针对通过职业技能测试的合格考生,将档案投递至考生参与测试的院校,并由该院校负责审核录取。
除了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针对特定专业的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培养项目的转段招生以及高职专项类招生之外,若高校尚有未执行完毕的招生名额,将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和录取。
(三)录取时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4月进行。
(四)照顾政策
我市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在招生照顾政策上,遵循了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的规定。对于符合照顾条件的普通高中类考生,在录取过程中,会在其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的总成绩上给予加分,以便进行投档;而对于符合照顾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类考生,则是在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上给予加分,用于投档。高校负责决定考生是否被录取(若考生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投档条件,则只能选择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项,不能将各项加分累加)。
对于部分线上生源短缺的高等院校,若在分数控制线上通过征集志愿仍旧未能实现招生目标,学校可以提出申请,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下,对有意愿的考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报考中等职业教育至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转段招生考生,以及高职专项类考生,均无法获得照顾政策。
考生可以访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重庆招考信息平台,以获取录取信息。录取工作完成后,相应的录取院校将负责发放录取通知。
十、培养模式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将采取全日制的教育模式进行学习,在整个国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他们需全天在校接受教育。各高校需积极应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生源的多样性,全面考虑不同来源学生在成长环境、工作经历、学术基础、年龄段、认知风格以及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差异,分别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并严格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以保证学生能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对于被录取的普通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别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专项类考生,应依据其来源地的不同进行分类,并分别设立班级以实施教学活动。
十一、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本地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全面承担起招生组织、考试环境整治、安全保卫、考风考纪整顿等多项任务。必须切实履行主体和监管职责,对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并负责解决本辖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的教育考试机构是该行政区域内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务工作的主要执行者,需在区县政府及教育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处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日常事务。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需强化领导作用,对教育考试机构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与协助,以确保其职责得以有效履行。各区县(自治县)的教育主管部门需紧跟普通高校招生的新变化和新标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师资力量培养、资金保障等领域,对区县(自治县)的教育考试机构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三)对于实施高职对口其他类和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院校,需强化职业技能测试试题在编制、印刷、分发和保管等各个流程的保密性及考试管理;同时,市教育考试院需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禁强制考生参与由社会机构或公司举办的测评活动,亦不得将此类机构或公司所提供的测评成绩与招生过程相联系。需准备测试所需的各类器材、实验用品、视频监控系统以及计算机软硬件等,同时要对测试场所、相关设备和仪器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测试期间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通道,需设立畅通的疏散路径,以防止踩踏和拥挤等事故的发生。在高职对口其他类招生中,招生专业不得再接收参加16个统一开考科类的考生。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需监督高中阶段学校强化考生诚信意识培养,确保按照规定要求,如实、精确、迅速地提交报考所需资料。同时,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持续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学生的教学活动和实习实训任务。各高校能够预先安排被预录取的学生接受职业适应性培训,或协助高中院校进行实习实训活动,然而,务必确保与高中院校的衔接工作做到无间隙,严防出现管理上的空白和缺陷。
各高校需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事宜纳入本校普通高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工作范畴,全面强化对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务必保证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无任何疏漏。
(六)在进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考生档案管理、健康状况审核、信息公开披露、招生经费使用、新生入学及后续复查等各个环节,均需严格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招生政策,务必保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公平性、透明度、公正性以及有序性。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度,切实履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追究责任的相关措施,有力地纠正并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涉及组织作弊、交易作弊工具、买卖考题、代考等作弊行为,以及协助作弊的情况,若涉嫌犯罪,应将相关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法律追究。
十二、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
重庆市于2024年公布的高职对口招生专业类别及相关专业的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清单
重庆市于2024年公布的,针对应用型本科及高职专科,面向其他类别院校及专业的招生名单。
4.重庆市2024年高职专项类招生院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