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27 17:22:11作者:佚名
2024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的相关网上申请工作即将启动。关于此次转考的若干事宜,特此公布如下:
一、转考对象
我省在籍考生若计划在省外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证书,则必须完成合格课程的转出手续。
转至我省继续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证书的外省籍在校考生,需完成相关合格课程的转入手续。
二、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考生需在转入地获得相应的考籍,并且在该地至少通过一门课程的考试,才能进行转出手续的办理。
考生若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而遭受停考或延迟毕业的处罚,在此期间不得申请转学。
已通过该专业所有课程考核的考生,仅可在本省完成毕业手续的办理,不得将学籍转至其他省份。
课程合格成绩若为免考所得,则不得转移至其他课程。对于理论课程考核未达标的学生湖北省自考电子档案,其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同样不得转移。至于毕业论文的成绩,亦不得进行转移。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在转入手续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在籍状态。
(二)转入要求
电子档案在转入时需满足既定的转出标准,且应以通过“转考平台”进行信息交换的电子档案作为准确依据。
考生需依照我省发布的考试科目安排进行考试,且所选课程内容需与我省目前开设的专业课程相匹配。
我省拟接收的考生,需在本省获得专科至少五门、本科至少四门的及格分数,方有资格申请毕业。
考生在省际转出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需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本省的准考证,前往考籍所在地的市(区)自考办公室,对转入的电子档案内容以及办理结果进行亲自核实,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亲笔签署确认。
若课程并非本省自主开设,则在我省不具备考试资格。其他科目在成功转入后,非本省开设的课程便不能再转出。
三、转考程序
(一)转出程序
考生需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转出信息的填写。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个人的转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省的准考证以及转入地的准考证,前往考籍所在地的市(区)自考办。在那里,对个人的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在市(区)自考办提供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亲自签名。
市(区)自考办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无误后,将档案信息上传至省考籍管理系统。与此同时,他们会制作《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该表需由转考的考生亲自签字确认网校头条,并经市(区)自考办的工作人员签字,随后还需加盖市(区)自考办的公章,最后将表格存档。
考生在转出后,应立即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转考详情。一旦转考成功,就必须前往转入地的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经省级考试机构授权的市级考试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转入确认的相关手续。
(二)转入程序
考生在完成转考后,务必密切关注转出省的考生服务平台上的个人转考动态,一旦转出手续办理完成,需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前往我省考籍所在地的自考办公室,完成转入手续的确认。
市(区)自考办提供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需由转考的考生亲自签署并予以确认,同时,市(区)自考办的经办人员也需在表格上签字,随后,此表格将连同市(区)自考办的公章一同存档。此外湖北省自考电子档案,该转考信息还需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中完成转入的确认操作。
四、转考时限
(一)转出时限
(二)转入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