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25 09:18:43作者:佚名
一、院校全称
二、院校国标码
10344
三、校址
滨文校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该地的邮政编码为310053。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的百川街260号,邮编为311402的富春校区2024年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禁止任何形式的修改。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立大学、私立大学、独立院校、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的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构。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对于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满足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授予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则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管理职责,致力于研究和制定招生政策,并就重要事项作出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和执行招生及关联事务,具体管理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业务。同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旨在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规定,需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招生方案需参照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发布的招生计划。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在执行考生健康标准时,严格依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补充性规定。考生如若身患《指导意见》第一条所提及的六大疾病,我校将对其所有专业录取予以拒绝;若考生所患疾病属于《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项第2项中列出的(包括色盲和色弱),则无法被我校药学、生物科学和医学等类各专业录取;对于《指导意见》第二条第3项所列疾病,除英语专业外,原则上我校其他专业不予录取。考生需依据自身的高考体检报告来恰当选择专业志愿,若因体检问题导致录取后出现退学情况,责任应由考生自行承担。入学后,新生需接受体检复查。
我校是一所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需接受心理测评。若测评结果显示异常,学生必须在两周内前往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性或专科医院接受鉴定。若鉴定结果为患有重症癫痫、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或为未治愈的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者及依赖者,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关于专业报考的推荐:考虑到专业工作的独特性,我们建议选择口腔医学的考生应习惯使用右手,同时,对于护理学专业的报考者,建议其身高需达到或超过158厘米。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需遵循“学校自主负责,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监督”的基本原则,并参照本章程执行录取事宜。
学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关颁布的涉及加分或降分投档的相关政策规定表示认可,并严格予以实施。
学校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所提供的考生来源信息来决定调档的比例。对于采用院校平行志愿和专业(组)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批次,其调档比例需遵循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而对于采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需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下。
学校需遵循考生所在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制定的投档相关规范和要求。
(五)依据各院校及专业组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入选拔范围的考生将依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同时综合考虑其高考体检报告,按顺序选拔优秀人才,不同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分数级差。未获得所填报志愿专业录取资格并同意调剂的考生将被安排至尚未招满名额的专业进行录取(需要注意的是,专业组调剂录取必须在考生所报考的专业组范围内进行),而对于那些未获得所填报志愿专业录取资格且拒绝调剂的考生,原则上应予以退学处理。录取阶段“平行志愿”完成后,如发现某些专业名额尚未招满,需在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对外公布剩余招生名额的专业及具体人数,并开展“征求志愿”环节以完成招生。若即便经过征求志愿,仍有专业未能招满,则需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采取降低录取分数线或调整招生计划等措施。若志愿征集未达到预期,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至其他生源质量较高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务。
六、依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对进档的考生进行筛选,依据高考体检结果,对应投档的专业进行录取。如招生计划未满2024年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相关未满额信息将由招生主管机构予以公布,并允许考生重新填报。若在各个阶段结束后,仍有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需在获得省级招生主管机构的批准后,适度增加比例以征求更多志愿。若仍无法满足,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至其他生源质量较高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务。
(七)对于按照志愿投档顺序排列的考生,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严格遵循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志愿投档顺序的相关规定。
(八)在同分考生的排序方面,需遵循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若该省份未对同分考生排序制定统一标准,则需依次按照文化总分、语文与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科或理科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的优劣顺序进行排列。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并且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此处外语成绩以单科总分150分为基准,具体分数将根据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进行等比例换算)。
(十)在选考科目的省份,考生必须满足所报考专业(组)的选考科目条件;而在其他省份,考生需根据自己所属的科类来填写志愿。
学校在执行“三位一体”、“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以及“港澳台侨”等不同招生录取工作时,严格遵循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及学校制定的简章和规章制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采用学分制来收取费用,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当新生入学之际,他们需要按照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先缴纳学费。
医学类和工科类专业的学费为每年6000元,而中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以及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学费则为每年6900元。
(二)其他专业53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的住宿(含卫生间)费用设定为每人每年一千六百元;六人间的住宿(含卫生间)费用则定为每人每年一千二百元。
十四、资助政策
该校设有国家级、社会级以及校级奖学金三大资助体系,同时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措施,并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开通了便捷的“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推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考量后择优录取新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申诉或举报,可拨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8661351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86613520
传 真:0571-86613520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
十七、其他须知
录取至临床医学专业后,学生将随机被分配至不同的培养学院,并依照“统一培养方案”接受教育培养。
我校录取的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抵达学校,完成入学手续办理。具体各专业校区分布,请查阅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的招生计划表备注部分。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需提前向学校请示。未请假或请假超时者,将失去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依照国家招生政策对其进行审核。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明确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处理招生相关事务。若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浙江中医药大学的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行为,我校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涵盖了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活动的相关事宜。自章程公布之时起正式生效,其解释权归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章程内容与国家或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存在冲突,应以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